3月15日至16日,河北省交管工作会议暨石家庄市城市交通管理观摩会召开。会议强调,面对新形势、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、新要求,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、生命至上、服务为先,把城市不堵车作为硬道理,把公路不死人作为硬任务,把群众对交管工作满意度作为硬指标,全面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,开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。
会议提出,全省各级交管部门要以城市管理为龙头,以大力提升交通疏堵保畅能力为目的,不断创新城市交通管理理念、方法、手段,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城市交通现状、存在突出问题及改进建议,建立科学化、人性化的城市交通管理长效机制。要尽快建立、完善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职能,搭建由政府主导、公安、城建、规划、交通等多部门参加的城市管理平台,形成“大交管”格局。积极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,着力解决导致交通拥堵的源头性问题,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,将参与城市规划、建设和验收工作制度化。要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创建活动,加强静态交通管理,在城市交管中实行“精细化”、智能化管理。深入开展城市“示范路口”创建活动,设区市60%以上,县城区40%以上达到文明交通路口标准。
会议强调,以保安全、保畅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深入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“大整治”。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、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。公安交警要在前一阶段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,查处工作从城市、高速公路向县城区、国省道、农村道路延伸,不论涉及什么人,不管什么理由,都要依法从严处罚。针对城市、县城区和高速公路、国省道存在的涉牌涉证、超员超速、开霸王车、特权车、肇事逃逸等突出违法行为,组织开展专项行动。重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的同时,严厉查处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,消除隐患,改善通行环境。
积极实施“生命防护工程”,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隐患“大排查”。今年,省、市、县三级都要确定一批挂牌督办的重点县区和重点路段,实行动态监控、滚动摸排、持续整治、限期整改、跟踪问效。要加强源头管控,严格驾驶人考试程序,特别是对申请增驾大型客车驾驶证的,要从严要求、从严把关,增加山区道路、高速公路、夜间、恶劣天气条件和突发情况下的考试项目,不合格的学员坚决不予发证。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工作,切实从源头上杜绝“带病”车、报废车、拼装车上路,严格落实对客运场站、运输企业的监管措施,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。
以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的,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“大宣传”。要推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,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发生率与“文明单位”评选挂钩机制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抄告制度,推动机关、单位带头提高文明交通素质。深化重点群体文明交通宣传教育,在驾校、考试场、车管所建立机动车驾驶人警示教育活动室,继续大力推行驾驶人宣誓制度,落实“文明交通”进驾校“五个一”措施;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双辅导员制度,推进“文明交通教育”课堂化进程。依托中小学校、驾校、考试场、城市公园、大型运输企业等社会资源,每个市、县至少建立一个面向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。要加强和完善交通安全媒体宣传平台建设,营造人人倡导文明交通、抵制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。
在推广应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、完善“一站式”“一窗式”综合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,适应网络时代群众工作的新特点,建立“网上车管所”,积极搭建警民联系新平台、铺设网上服务高速路、开通网上民意直通车,大力推进网上受理、网上选号、网上查询、网上审批、网上监督,着力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。加强监管堵塞驾驶人考试、车辆检验中漏洞,建立驾驶人考试智能化评判机制,坚决杜绝“人情证”、“金钱证”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车管服务站点建设,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车管业务,实现50%以上国产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由4S店代办。在农村地区推行摩托车“带牌销售”业务。各地尽快建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一站式服务中心,积极推行网上办理业务,让当事人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了解办案流程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年底前,全省所有的交警大队要全部建立民事调解机制。